保护好、传承好、弘扬好长江“非遗文化”是长江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近年来,长江流域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长江非遗文化”)保护传承利用的行动不断升温,可借鉴非遗保护领域流行的“三生融合”理论,进一步推动长江非遗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所谓“三生融合”,即将过去“抢救性、生产性、整体性保护”的非遗保护方法体系发展为“生活性、生产性、生态性保护”三位一体的新的非遗保护方法体系。作为长江与大运河十字交汇的历史文化名城,扬州拥有极其丰富的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截至2023年6月,扬州市共拥有市级及以上“非遗”项目316项,其中联合国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4项,国家级非遗项目有20项。当前,扬州在“三生融合”保护非遗文化方面已形成了以生产性保护为主兼顾生活性保护和生态性保护、以生活性保护为主兼顾生产性保护和生态性保护、以生态性保护为主兼顾生产性保护和生活性保护三种方式。
事实证明,过去单一的生产性保护、生活性保护、生态性保护都无法有效应对新时代非遗保护面临的新挑战,必须结合非遗项目本身的特点、公众的社会需求和传承人的实际情况,实施综合性保护措施。
加大生产性保护。将非遗项目与文化产业相结合,是今后做好非遗保护工作的一种新思路、新举措。一方面,通过文化创意产品的传播,让非物质文化遗产再次以物质的形态多元化融入现代人的日常生活当中。另一方面,通过发展文化产业,加大对文创产品的开发,提升非遗文创产品的影响力、辐射力。鉴于非遗文创产品的消费群体多分布于青年群体当中,建议多从青年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角度出发,做好非遗文创产品的设计与开发工作,以此为载体,推动非遗文化更好融入现代人的日常生活。
优化生活性保护。通过新媒体宣传、创建非遗体验平台等方式,提高非遗文化的知晓度和普及度。既要尽可能地方便公众随时随地接触到非遗文化,也要多渠道推动非遗文化真正走进民众生活,形成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人们生活新的融通关系。非遗项目传承人应充分利用网络等现代化信息手段加大对非遗文化的推广与宣传,同时政府层面也应切实落实好非遗进校园工作,吸引青少年自发爱上非遗。
完善生态性保护。首先,要保护和修复非遗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政府应落实相关的法律法规,在非遗文化项目的开发利用过程中加强监管,层层落实好各级主体责任,杜绝过度开发。其次,要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统筹整合非遗资源,谨防出现重复配置、资源闲置或利用率低等问题。最后,有序推进“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吸引多主体参与,建立健全“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共建共治共享机制。
总而言之,“生产性保护”要根据“创新”“绿色”的理念进行工艺和产品的调整,在提高生产效率的同时加强产品创新。“生活性保护”应根据“开放”“共享”的理念,统筹发挥好政府、社会组织、企业、单位以及个人的共建作用。“生态性保护”应根据“协调”的理念做好非遗项目内外部文化生态的再平衡。
(作者为长江文化研究院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