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是现代化国家的显著标志,提高社会文明程度是我们建设文化强国的一项重大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了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的重大部署。深入探析新时代文明实践的逻辑理路与实践进路,将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和丰润的道德滋养。
立足理论之基,厚植现代文明传播主阵地。学习实践科学理论、培养时代新人是新时代文明实践的首要任务。作为提升人民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和全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载体,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牢牢坚守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以“知”与“行”的呼应,实现理性精神与实践精神的同频共振。理论精神与实践精神良性互动才能够有效把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相结合,引导人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达到凝聚群众、引导群众、以文化人、成风化俗的目标。以“深”与“实”的契合,实现民族精神与时代精神的交相辉映。作为基层群众精神文化的重要阵地,新时代文明实践培育和发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坚守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根与魂,进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深入挖掘、创造转化、创新发展、弘扬传播。用党的创新理论导航强基,把基本原理变成生动道理,把根本方法变成管用办法,打通基层理论学习宣传“最后一公里”,更好地推动文明实践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以“根”与“魂”的互化,坚持人民至上与共享发展的并驾齐驱。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是我们党的工作的最高裁决者和最终评判者。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既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的“根”和“魂”。
立足群众之需,搭建新时代文明实践新渠道。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服务,拓展基层党建新领域。建立健全中心统筹、所站联动的工作机制,科学界定实践中心、所、站功能定位,把“三级阵地”贯通起来,精心组织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实践活动;发动党员干部宣传身边好人、讲好百姓故事,涵育文明乡风、展现时代新风。坚持责任导向问需于民,统筹阵地资源新探索。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离不开阵地和载体。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是做群众的工作,群众在哪里,工作就在哪里。一方面,整合资源解决基层存在资源分散、管理权限不明等问题,充分发挥基层治理效能。另一方面,盘活现有的公共服务资源。从硬件与软件入手盘活基层闲置公共服务资源,整合政策理论宣传宣讲等资源,统筹协同,为文明实践工作打好基础。同时内外并举、整合力量。在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大队基础上,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新时代文明实践。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坚持目标导向,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以群众的需求为工作目标和方向,引领乡村全面振兴新思路。通过理论宣讲、文化健身、卫生健康、互帮互助等志愿服务的创新工作,加强责任传导、工作调度和资源组织统筹,为群众理事办事、帮群众顺心顺气、让群众受益受教、博群众认同认可,真正发挥文明实践凝心聚力、助力中心的作用,让广大农村成为文明实践的主阵地,让广大农民和志愿者成为文明实践的生力军,拓展文明实践的广度、深度、温度,为乡村振兴培根铸魂,为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高质量发展探索有益经验。
立足时代之变,汇聚高质量发展新合力。基于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首先,创新体制机制,强化文明实践效果。围绕学习实践科学理论、宣传宣讲党的政策、培育践行主流价值、丰富活跃文化生活、持续深入移风易俗等重点内容,从顶层设计入手,建立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的组织机制和志愿服务机制和考核机制;精准化供需对接机制,引导民间资源和社会组织示范创建、同向而行、同等参与。立足实际,积极探索新时代文明实践试点工作,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广泛采取“文明实践 ”方式,实现体制机制的常态化长效化。其次,创新文明实践形式,整合服务资源。把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摆在巩固基层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的突出位置,加强统筹协调和总体谋划,整合各方资源力量,层层压紧压实工作责任,通过探索“文明实践 ”工作模式,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各方面共同支持的生动局面。文明实践突出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要注重回答基层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用人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党的创新理论和党史学习教育,让广大人民群众坐得下来听得进去,能够入耳入脑入心,达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进发展的效果。最后,创新队伍建设,拓展志愿服务广度。以“突出价值导向、服务中心工作、紧贴百姓民生”为思路成立志愿服务队伍,激发基层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内生动力。充分发挥以老党员、新乡贤等志愿服务力量为主体的示范作用,实现从党员干部引领向志愿骨干带动递进,促进村民自治。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理论宣讲平台、教育服务平台、文化服务平台等,通过创新阵地、项目、队伍、活动等文明要素的融合,全面提升资源链接能力、服务对接能力、产业带动能力和区域辐射能力,由点到面,用文明实践汇聚高质量发展的合力。
(作者单位:南京大学法学院。本文系江苏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