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思想、见行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重要体现,直接影响党员干部立身处世、从政干事的人生选择。“知者行之始,行者知之成”,作为一名青年干部,走在联系服务群众工作的前线,必须要在知行合一中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
权力须为民而用
对权力的认识,折射出党员干部的道德情怀,也考验着人性善恶。对于党员干部来说,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是基本政治准则、道德规范和立身之本。青年干部尤其要在知权、用权、管权上下功夫,从一开始就扣好权力观这“第一粒纽扣”。一是知其源。党员干部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的,只能用来为党干事、为民谋利,这就是“权为民所赋”。若在权力来源上认知错位,如将权力视作上级赋予、认为系个人奋斗所得,则必然陷入歧途。能否正确理解和坚定践行“权力源自人民”,是党员干部特别是青年干部检验党性强弱、考验执政能力的试金石。二是用于谁。人民给予的权力必须用在为人民服务上。权姓公而不姓私,党员干部要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行使权力要以人民利益为出发点,心里时刻装着群众,处处把权用在为人民解难事办实事上。若在权力用途上有私心,如将“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等作为用权之道,则必然出现假公济私等情形。作为青年干部,必须要把公权为民、不容私用作为行为底线。三是管必严。党员干部行使权力必须为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监督,用权必须讲党性、讲规矩、讲纪法。若在心有所畏、行有所止上放松自我要求,则必然出现“权力导致腐败”现象。作为青年干部,要始终让自己在监督下用权,更要时刻自省自查,保持如履薄冰的高度谨慎,确保坚守思想防线、行为底线、政治红线。作为青年干部,必须清醒认识到权力就是责任,越是权大越是重任在肩,正确处理好公和私、情和法、权和责关系,以法治思维和方式规范权力,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
政绩要为民而谋
政绩观,是党员干部从政为政的“总开关”,是衡量党员干部履职尽责、干事创业的一把标尺。对于青年干部来说,不是不提倡追求政绩,而是要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真正把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等重大问题想清楚。一要重民意。政绩评价最有发言权的应该是群众。党员干部要站在群众立场看问题,要坚持走群众路线、拜人民为师,只有顺应人民愿望、集中人民智慧,这样创造出来的政绩才能为人民所喜爱、所认同。青年干部要秉持“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把做了多少群众期盼的事作为检视政绩的首要标准。二要重实绩。党员干部的政绩评价,应该是“为官一任、造福一方”,要经得起群众、实践和历史的检验。重实绩就是要实实在在地干对民有利的事,尊重客观实际,按照规律办事。如果仅仅是为了取悦上级、及早升迁、个人留名,则容易出现政绩冲动、盲目蛮干,变成“数字政绩”“虚假政绩”。作为青年干部,要不慕虚荣、不务虚功、不图虚名,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根本评判标准。三要重长远。党员干部要具备“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对群众急需急盼、亟待解决的问题,以及时间短、见效快的民生实事,自然要立抓立干;但是对长远规划、长期任务,需要一任接着一任干,要从为人民负责、为党的事业负责的角度出发,坚持一以贯之。对于青年干部来说,要既做显功、也做潜功,正确处理稳和进、近和远的关系,确保政绩做到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
事业应为民而勤
事业观是关于事业方向和道路的看法,决定了采取什么样的事业态度、遵循什么样的事业精神、追求什么样的事业价值。党员干部的事业观,关系着党的事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青年干部要树牢“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事业观,时刻关注人民愿望和诉求。一要为事业观注入原动力。理想信念是事业观的原动力,理想信念是什么,事业观就是什么。立党为公、执政为民,集中体现了共产党人的事业观。党员干部不论在什么岗位、从事什么工作,都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做到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事业观才能更加明确、基础才更加坚实。青年干部要更加重视事业观原动力,确保在今后的奋斗中哪怕经历各种风雨,事业观能够始终岿然不动,依然为人民利益而不懈奋斗。二要为事业观提供方法论。作为党员干部特别是青年干部,要备齐备好大干一番为民事业的“武器库”。要有“想干事业”的追求,始终保持昂扬斗志和进取精神,少一些浮躁、多一些沉淀,真正沉入到一线工作中去,精准把握群众需求,把民生实事切实落到实处。要有“会干事业”的办法,不断积累攻坚克难的本领和担当,在各项工作中做事而非作秀、务实而非务虚,进一步提高民生服务保障的广度、精度和温度。要有“干成事业”的作风,扑下身子,把嘴上说的、纸上写的、会上定的转化为具体行动。三要为事业观筑牢防火墙。事业观是青年干部成长的“定盘星”。要筑牢正确事业观的防火墙,做到防偏差、防错位、防变质。要以民为先,将事业作为第一追求,坚持把心思用在为民谋利上而非计较个人得失上,工作中以人民利益为先、个人利益为后,多考虑人民利益得失、不谋求个人进退去留。要以民为重,视个人名利淡如水、看人民利益重如山,始终把人民的需要放在第一位,在为党尽责、为民服务中提升人生境界。
(执笔:江苏省委党校第16期中青年干部培训二班学员李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