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谋划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重大举措,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持续注入强劲动力。江苏有能力也有责任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走在前、做示范,必须继续在全面深化改革上下功夫、求突破,重点强化前沿性、首创性、集成性改革攻坚,在激发市场经济的内在动力、澎湃活力中锻造高质量发展战略引擎。
把握市场基础制度的生成规律,着力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基础制度以高标准市场体系为导向,涵盖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关键环节,而各环节的质量及协同水平,直接决定市场经济的运行效率。我国建立高标准市场体系,旨在将社会主义制度优势与市场经济资源配置优势有机结合,是一项制度创举,对改革创新力度、节奏及操作性要求很高。江苏经营主体多元、市场空间巨大,对建设统一大市场的内生需求强烈,有条件在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上率先探索、打造标杆。在产权保护上,既要继续关注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如知识产权)的权利归属,也要加快形成对数据等新兴资源要素的确权与保护,在保护商品市场和技术市场的同时促进数据市场的蓬勃发展;在市场准入上,抢抓中央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放宽电信、医疗等服务业市场准入等重大机遇,主动作为,力争在新领域率先形成一批产业化成果,同时坚决依法整治市场准入乱象;在公平竞争上,完善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监管规则,深入开展市场分割、地方保护专项整治,坚决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在社会信用上,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减少失信风险,提高失信成本,弘扬诚信文化,让诚信成为更加亮丽的江苏名片。
把握市场微观经济的发展规律,有效激发各类经营主体的内生积极性。经营主体活则经济活,经营主体强则经济强。改革开放以来,江苏经济之所以快速增长,并在率先转型中实现高质量发展跃升,关键在于各类经营主体所蕴藏的巨大活力与创造力的充分释放。江苏经济要勇挑大梁,就必须为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创造有利条件,塑造市场正向预期,引导各类经营主体敢于创新创造,通过提供富有竞争力的产品和服务赢得市场、获得发展。面向未来,江苏要完善落实“两个毫不动摇”的体制机制,在坚持国有经济和国有企业主导地位不动摇的基础上,通过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毫不动摇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的发展壮大。作为民营经济大省,广大民营企业活力如何直接影响全省高质量发展的底色和成色?江苏发展民营经济的重中之重,是保护、调动好各类民营主体的积极性,瞄准企业生产税费成本高、融资难、退出难以及隐形歧视等制约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堵点痛点,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推动其中靶向施策的政策举措落地见效,在优化服务水平、加大要素供给、强化权益保障的基础上,重点支持民营企业开展重大技术创新,推动不同所有制企业、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形成高质量发展强大动力源。
把握高级创新要素的供给规律,打通束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堵点卡点。发展新质生产力是培育壮大创新型经济的根本途径,既要破解科技、教育、人才等高级创新要素供给不足的问题,也要破解制约高级创新要素形成及作用充分发挥的体制机制问题。江苏发展新质生产力具备良好的条件和能力,高水平科技、拔尖创新人才等高级要素供给能力强、潜力大是重要体现。由于新质生产力需要形成科技创新支撑的先进生产力质态,对高级创新要素的有效供给及良性互动提出很高要求。对照这一标准,当前江苏发展新质生产力仍面临不少瓶颈制约,有待深层次改革突破。从全球创新型经济体的经验看,新质生产力对创新制度与环境的敏感性极强,良好创新生态成为新质生产力取得重大突破的必备先决条件。与世界先进水平相比,基础研究投入与源头创新力有待提升,领军人才和高端创新人才存在结构性短板,科技创新成果产业化仍面临障碍,教育供给与科技、人才需求不匹配等问题,构成影响江苏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堵点。为此,江苏需要把握新型要素供给规律,推进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和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这项“一号工程”,在更高标准上深化教育改革,进一步巩固提升江苏教育现代化优势,筑牢江苏成为发展新质生产力重要阵地的高级要素支撑。
把握最优营商环境的涵养规律,塑造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优势。良好的营商环境能够加速人才、资本、技术和数据等生产要素的空间集聚,是释放市场活力、激活发展潜力、高水平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是增强发展动力和提升发展质量的重要举措。江苏营商环境整体水平较高,各地打造了一批各具特色的营商环境品牌,成为吸引投资、推动发展的竞争利器。当然,营商环境没有最优,只有更优,江苏在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上还需抬高标杆,持续进阶。其深层次逻辑在于,无论是利用内资的创新升级,还是吸引外资的高端功能,都对良好营商环境有着更高要求。相对于以往的低成本竞争优势,在高质量发展的大逻辑下,营商环境成为塑造区域竞争优势的底层逻辑。江苏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应面向市场化、法治化和国际化三个维度。在市场化上,对标国际高标准市场规则体系,以经营主体需求为导向,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在法治化上,在法治的框架内调整各类经营主体的利益关系,依法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在经济活动中的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让法治成为江苏营商环境的“最硬内核”;在国际化上,积极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持续推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推动自贸试验区依法探索实行外商投资试验性政策措施,鼓励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参与江苏重点建设,在内外互联互通中增强经济活力,塑造开放型经济更大优势。
(作者为南京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