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正值“十四五”规划谋划的重要时期,江苏要实现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走在前列的目标,必须针对这次疫情应对中暴露出来的短板和不足,突出“四个聚焦”,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补短板、强弱项,在长期持续着力上谋思路、求举措、下功夫,为确保农村同步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聚焦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兼顾确保产能稳定和农民持续增收。农村疫情防控中,全省上下各级各部门高效协作、共同推进,形成了强大的合力,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发挥了重要作用。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确保产能稳定是应有之义,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也不能忽视,需要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建立良好的协同合作长效机制,并化为常态化制度。近期来看,要抢抓农时,切实抓好春耕备耕和春种夏管,加强指导服务,强化支持保障,为全年农业丰产丰收奠定坚实基础。针对乡村产业尤其是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业,谋划“五一”、农民丰收节、“十一”等重点时期,发展农村赏花经济、休闲观光农业等重点产业复苏方案,实现错峰错季大发展,扭转春节及一季度期间农村经济受疫情冲击短期影响的局面。聚焦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出台务实管用的举措,确保农产品畅流,有效供应市场。长远来看,要总结在应对这次疫情中探索形成的稳产保供、促农增收的实践创新、特色经验、有效政策,谋划在全省范围内予以推广,形成常态化、制度化的顶层设计。谋划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长期政策,从资金需求、用工保障、技术指导等方面予以支持,增强抗风险能力,推进已搭建的直供直销、产地直销等产销衔接平台可持续发展,以及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政策常态长效,更有效带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谋划发展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的长效机制,培育一批“航母级”的、能扛风浪的、经受得住市场考验的农业大企业、大产业、大品牌,带动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谋划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的有效举措,如农业生产“托管”、农资供应、农机作业、营销服务等专业化生产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产销衔接平台搭建,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和农民群众期盼。
聚焦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兼顾提升基础设施条件和公共服务能力。疫情是对近年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验,搞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不仅仅是厕所、垃圾、污水、废弃物治理等基础设施建设,还应包括农村人文环境改善、卫生等公共服务提升等长效机制。当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的重建轻管现象还一定程度存在,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必须坚决补实农村人居环境的短板。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及废弃物治理,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改变农民群众的生活习惯,逐步改善农村人文环境,完善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创新构建农村环境管护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村容村貌提升等技术标准体系,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法治化轨道,通过多方位、立体化协调机制、监督机制与评估机制,推动治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聚焦加强乡村基层治理,兼顾提升治理能力和引导农民积极参与。疫情是对我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一次大考,农村地区通过组织群众、发动群众,形成群防群控、联防联控的防控合力,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基层党组织发挥了战斗堡垒作用,网格化管理派上了大用场。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必须加强乡村基层治理,以党建为引领,引导农民积极参与共同治理,多级联动推动服务要素下沉,构建共建共治共享乡村治理新格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发挥农村基层组织作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引导农民积极参与,坚持县乡村多级联动,用更多资源要素带动乡村,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实现各方利益制度化表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发挥网格化治理优势,总结推广这次疫情防控工作中的有效做法,鼓励和引导各地因地制宜探索创新本地化、通俗化的治理模式,建立起主动及时的问题发现、快速高效的问题解决、公开公正的效能评价等方面长效机制,真正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把更多资源、服务、管理下沉到基层,实现全方位、动态化的农村基层治理新格局。
聚焦强化科技装备支撑,兼顾现代信息技术应用和先进设施装备研发。全民抗击疫情带火了“宅”经济、“云”生活,“无接触服务”成为发展趋势。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农村领域的应用必不可少。让农业插上科技的“翅膀”,必须要加快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长远谋划实施一批重大工程,一方面,持续加大互联网 农民、物联网 农业、大数据 农村、智慧农机、数字乡村建设力度;另一方面,同步推进农业农村领域网络化、数字化工具的研发、应用、培训和普及,加强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先进设施装备研发、技术集成应用与示范推广,形成技术储备和产品储备,推动农业生产经营数字化、管理服务数字化,为农业农村精准管理和服务提供支撑,为实现乡村全面振兴赋能。
杨时云(作者为省委农办主任、省农业农村厅厅长)